近年来,随着数字货币的全球热潮,比特币作为“加密货币之王”,其价格暴涨吸引了无数投资者和创业者,而比特币挖矿——通过高性能计算机(即“挖矿机”)参与网络运算以获取新币的行为,曾一度被视为“数字淘金”的捷径,在中国,比特币挖矿机及其相关活动却经历了从灰色地带到明确违法的剧变,这一转变不仅反映了国家对金融风险的零容忍态度,也为全球数字货币监管提供了重要参考。

比特币挖矿机的“黄金时代”:野蛮生长与灰色地带

早在2010年代初期,比特币挖矿在中国尚处于萌芽阶段,彼时,电力成本较低、硬件制造能力较强的地区(如四川、云南、内蒙古等),逐渐成为全球比特币挖矿的核心聚集地,大量个人和企业涌入,购买专业挖矿机(如ASIC矿机),搭建“矿场”,通过“挖矿”获取比特币并兑换成人民币,不少人因此实现了财富自由。

这一时期,比特币挖矿的法律地位较为模糊,它未被明确禁止,部分地方政府甚至将其视为“新经济形态”默许存在;由于缺乏监管,挖矿行业乱象丛生:高能耗、环境污染(尤其是火电矿场)、偷逃税款、甚至利用挖矿洗钱等问题日益凸显,尽管监管部门多次提示风险,但巨大的利益诱惑下,挖矿产业仍以野蛮姿态扩张。

政策转向:从“风险提示”到“全面禁止”

2021年,中国对比特币挖矿的态度发生根本性转变,这一年,比特币价格屡创新高,挖矿热潮再度升温,但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也引起了国家高度关注。

核心原因在于:

  1. 金融风险防控:比特币具有去中心化、匿名性等特点,其交易和挖矿活动可能被用于非法集资、诈骗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,威胁国家金融安全。
  2. 能源消耗与“双碳”目标:比特币挖矿是典型的“高耗能”行业,尤其是依赖火电的矿场,与我国提出的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严重冲突,据剑桥大学研究,2021年中国比特币挖矿能耗占全球总量的65%以上,与一个中等国家的年耗电量相当。
  3. 监管秩序维护:比特币挖矿和交易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,容易滋生投机炒作,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。

基于上述原因,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指出: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能耗高、污染大,对产业发展、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,应被列为淘汰类产业。

《通知》的发布,标志着中国对比特币挖矿的态度从“默许”彻底转向“禁止”,随后,内蒙古、四川、云南等挖矿大省纷纷开展清退行动,要求矿场关停设备、退出市场,比特币挖矿机从曾经的“印钞机”沦为“违法品”,持有、使用、销售挖矿机均面临法律风险。

“违法”的本质:法律与风险的博弈随机配图